日期:2024-05-10 12:54:19 作者:admin 浏览量:211
近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马鞍山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被处以没收不合格口罩、罚款 5000 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公司经营的医用外科口罩(生产单位:广东名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证编号:粤械注准 20202141311;型号规格:耳挂式(无菌)17.5cm×9.5cm;批号:20221103)经检验,“压力差”项目不符合规定。上述产品外包装标识有不同的商标,分别标识商标“DALIBANG 达力邦”和商标“HeoIurcon 禾润康”,本案货值金额 7200 元。
此次处罚表明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质量的严格监管态度,也提醒了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医用外科口罩时要选择正规渠道,注意产品的质量和标识。同时,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