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5-07 17:06:59 作者:admin 浏览量:141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拟严禁制售“特供酒”。这一举措旨在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供酒”等假冒伪劣商品的出现,不仅损害了党政机关和军队的形象,也扰乱了市场秩序,欺骗了广大消费者。为解决这一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提出了一系列严格的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严禁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同时,严禁餐饮单位经营此类商品,以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相关广告。此外,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等名义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印刷企业也被禁止印刷含有相关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市场监管总局还鼓励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可通过 12315 热线或全国 12315 平台举报。公众可以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此次严禁制售“特供酒”的举措,显示了市场监管总局对假冒伪劣商品的零容忍态度,也将为中国酒类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我们期待这一举措能够得到有效实施,让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更加放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