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查封3100个!厦门一商家被立案调查!这东西明令禁止……

日期:2022-12-05 13:11:07 作者:admin 浏览量:114

立案调查!处罚!
厦门最新查处
两起涉食品安全类案件!
一起来看!
厦门一商家被立案调查!
现场查封3100个!
如今
不少小伙伴都会选择点外卖
打包盒、快餐盒……
这些外卖餐具的安全备受关注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不仅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并且不耐高温,容易在使用过程中对人体造成危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早在2020年,国家就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
然而
时至今日仍有商户在偷偷经营
近日
湖里区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科牵头
根据线索摸排查处一起
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案件
现场查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3100个
该涉案经营门店位于禾山路
主要经营锅碗瓢盆等日用品
及一次性餐饮器具
白色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用一层红绿黄白等不同颜色的薄塑料袋包着,袋口随便打个结摆放在地上,袋子外面印有主要原辅材料名称、使用注意事项、产品说明等信息,但未发现QS标志、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
当事人交代,这些一次性餐盒进货价比正规商品要便宜得多,在价格上很有优势,一般销往路边小吃摊、小饭馆和快餐店。
执法人员严肃指出,当事人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规定。
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查获的
3100个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
进行查封并做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
自觉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有效防范塑料污染,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消费者如果发现有商家经营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如何正确选购一次性餐具?
看包装:在购买餐盒时,应选择包装完好的产品,注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避免选择超过保质期限的产品,以防有细菌、霉菌。
看标识:应看清是否按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的要求标识产品名称、材质、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等内容。
看外观:应选购表面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的餐盒,尽量选择没有装饰图案的无色透明产品。
闻气味:可先闻一闻是不是异臭,正常的餐盒应是无臭无味的。使用有味道的餐盒盛装食物可能会影响食品安全,应避免购买和使用。
再来看另一起案件——
厦门一公司被罚没近18万元!
事关食盐!
未取得批发许可
就敢从事食盐批发业务?
罚没近18万!
近日,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未取得批发许可从事食盐批发业务案件,并依法对当事人罚没近18万元。
这样代“盐”,查!
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期间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在对
位于海沧东孚的某公司进行检查时
发现该公司没有经营迹象
经调查
该公司为掩人耳目
注册这个地址用于
获取入市必登系统所开具的
“上市凭证”
以逃避监管
并采取“送货上门、异地发货”
的销售模式
而该公司实际的仓库
远在漳州龙海角美镇下士村
一开始,该公司经营者矢口否认
执法人员当即向其展示
掌握的销售数据和凭证
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
当事人对其未取得批发许可
从事食盐批发业务的事实供认不讳
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最终,当事人受到了应有惩罚
据介绍:
盐业体制改革后,食盐市场的进一步放开,让食盐市场竞争激烈,而食盐批发市场违法行为也逐渐呈现多样化、隐蔽性强的特点。
为规范食盐市场,2022年6月起,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开展为期6个月的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368人次,检查零售单位339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1份,对无证销售散装食盐、无索证索票、无证批发等行为立案调查5件,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市食盐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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